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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日期:2022-06-14 06:09:13
 

    1、梯次深化黑臭水体整治: 巩固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严格落实河长湖长制,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定期开展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切实保障城镇生活、工业等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强化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的运营维护,努力实现长治久清。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长效管理,因河(塘、沟、渠)施策,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工作,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2、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追溯并落实治
污责任。制定全省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将黄河流域规模化农田灌溉退水口纳入环境监管,实施黄河干流、湟水河等大中型灌区农田退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开展规模化水产养殖退水治理。2025 年,完成全省重点流域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排污口整治。
 
    3、大力实施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配套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有序推进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开展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 100 毫克/升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管网排查,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加快提升新区、新城、污水直排区、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区等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支持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一步净化。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绿化、农灌等用途的,应合理确定管控要求达到相应污水再生利用标准。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到 2025 年,基本实现地级城市建成区污水“零直排”,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90%。
 
    4、稳步提升河湟谷地城市群大气环境质量:深入开展“一市一策”管控,加快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严格实施环境质量和总量双控制度,改、扩建项目实施更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所需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量指标实行等量或减量替代。建立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精细化监测分析体系。逐步推进工业园区(集聚区)现有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积极推进区域内已建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削减中小型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禁限行执法力度,扩大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覆盖范围,开展城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监管工作,对大宗货物中长途运输推广使用铁路或管道方式,中短途货物运输优先采用新能源车辆,城市货物运输主要采用新能源轻型物流车。推进国 III 及以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新增及更换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全部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车辆,逐步开展城市建成区柴油运输车辆清洁化改造。
 
    5、完善网格化环境监测监管体系:以实现环境监管网格化精细管理为目标,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监管到位、运行高效”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积极开展典型示范,不断提升网格化环境监管成效。建设大气环境遥感监测系统,升级青海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各市(州)空气质量数据以及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实时传输、储存与共享。建设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在重点区域监测点位安装固定式雷达观测,精准锁源溯源,识别高排区域。开展重点地区交通污染专项监测,建设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系统。
 
    6、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全省推行绿色施工管理模式,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深化扬尘在线监测、喷淋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工作,与当地住建、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实现全面联网,加强监控监管。各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焚烧监管,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秸秆焚烧网格化监管体系。
 
    7、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并优化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土壤生态环境长期观测研究基地建设。实施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工程,配备便携式污染检测仪器、无人机、探地雷达等设备,提升执法水平。在甘河工业园区开展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试点。
 
    8、深化垂管改革,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成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服装、车辆、设备、办公场所等配置。加快配置无人机、无人船、远红外、走航车、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等高科技装备,建立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调度制度,实现全省非现场执法全覆盖。深化执法稽查,开展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纳入地方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统一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推行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完善“青海生态之窗”远程网络观测系统,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综合信息平台,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建立覆盖全要素信息的生态环境物联感知网络,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等要素的实时监控、趋势分析和信息共享。依托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优化建立基于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提升数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能力,构建生态环境“一张图”,加快推动大数据分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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