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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2-07-14 10:17:28
 

1、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建成 39 个重点镇街网 格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完成地表水全部国控、省控断面水站建 设,276 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自动监控,加快应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科技手段。严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 饮用水水源地巡查、VOCs 重点企业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2、建立健全全市 VOCs 重点管控企业清单,督促重点行业企业编制VOCs深度治理手册, 指导辖区内 VOCs 重点监管企业“按单施治”。实施 VOCs 重点 企业分级管控,更新建立重点企业分级管理台账。加强低挥发性 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执行大宗有机溶剂产品 VOCs 含量限 值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落实建设项目 VOCs 削减替代制度,重点推进炼 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 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运销等领域 VOCs 减排。以加油站、储油库 为重点,加强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储罐、装卸、设备管线组件、污水处理厂等通用设施污染源项管理。
3、开展工地扬尘“净化行动”、裸土堆场扬尘 “清零行动”、道路保洁“升级行动”,狠抓《惠州市扬尘污染防 治条例》落实。全面实施泥头车密闭化行动,严厉打击泥头车超 载、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全 面排查城市建成区裸露土地、城乡结合部未开发利用土地,全方 位采取抑尘防尘措施。强化对露天矿山降尘抑尘措施落实情况的 监督检查,实施惠州港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强化露天烧烤、 秸秆露天焚烧监管执法,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和高清视频监控 等手段,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农作物秸秆、清扫废物、园 林废物等露天焚烧监管,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烟花爆 竹禁燃区管控力度。
4、更新全市 VOCs 重点管控企业清单,实施 VOCs 重 点企业分级管理;建立柴油车用车大户清单;鼓励以道路机动车排放为重点,绘制动 态更新的移动源污染地图。开展重点区域 VOCs 走航监测,配置便携式 VOCs 快速检 测仪等设备。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编制大气氨排放源清单。
5、适时推动声功能区划和管理方案调整修订,在城市建设中落实声环境管理要求,合理确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 并纳入项目准入管理要求。以江北 CBD、金山新城等产城融合区域为重点,强化建筑施工、交通、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餐饮、文化、娱乐场所等生活噪声污染的管理,对于生活区的娱乐场所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鼓励创建宁静社区。严格噪声污染监管执法,在特定区域和时段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居住区进行实时监控。 将隔声降噪技术融合到绿色建筑设计领域,推广使用低噪声路面 材料。
6、根据省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有效整合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职责和队伍。 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 化属地生态环境执法。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职能以执法监测、 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为主,支持配合生态环 境属地执法,健全镇(街)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镇(街) 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
7、利用微型站、遥测系统等 技术手段,积极推动县、区“一镇一站”建设,提升我市空气质 量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温室气体、路边空气监测网和产业园区 水质自动监测网;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推进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生态敏感区域监测监控, 完善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分阶段实现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 质自动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提升水质风险监控与溯源监测能力,优先推进东江、西枝江等重要水体开展水生生物调 查及水生态试点监测,加快建设精细化智能化环境监测预警网络。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重点加强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监测监管,力争在 2025 年底实现全市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进一步完善重点排 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系统。构建全市统一的生态 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构建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组织基层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培训,规范监 测技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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